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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86379/200904-00005
信息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安徽省地税局
生成日期:
 2009-04-07
信息格式:
 HTML
关键词:
 
名称:
 2009年全省地方税收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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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省地方税收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地方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发挥地税职能、服务安徽崛起”实践主题,继续落实“一个确保、两个提高”的总体要求,抓住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统筹推进地方税收与经济社会、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税收管理与队伍建设协调发展,为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主要工作如下:

一、全力以赴保增长促发展

(一)倾力跟进重大项目。对宁宜城际铁路、新桥机场、合蚌客运专线、京沪和京福高速安徽段、芜申运河、马鞍山长江大桥等一批重大项目,实行主管税务机关领导挂帅,全程跟进、对接服务。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派驻临时专门机构,全方位服务。

(二)倾情帮扶重点企业。积极发挥税收调节的导向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本合作,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依法及时主动办理税收减、免、缓手续,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倾心支持重要行业。对汽车、钢铁、有色、水泥、家电、煤电、化工、房地产、金融等行业,实行一行一策、一企一策,给予重点支持。对行业相对集中地区,成立专门工作组,深入开展调研,摸清行业发展情况和困难所在,最大限度地利用税收政策加以扶持。

(四)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综合利用减税、缓税或抵免等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精简涉税检查,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流程,简政放权,提高效能。主动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减少对企业经营的行政干预。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便于基层执行和纳税人遵从。

二、科学组织税费收入

(五)坚持“四个更加突出”。更加突出支持企业科学发展,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改进组织收入的方法手段,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更加突出用足用活用好税收政策,科学合理地运用减、免、缓等税收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的现金流;更加突出搞好重点税源管理,将传统的税源管理方法与现代的技术管理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将人的主观努力融入计算机的高效管理之中,提高税源管理效率;更加突出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

(六)严格贯彻组织收入原则。始终遵循经济税收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严守“两条生命线”,既坚决制止有税不收和收人情税、关系税,又坚决杜绝寅吃卯粮、转引税款、虚收空转和摊派征收。

(七)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加强经济税源分析、政策效应分析、管理风险分析、预测预警分析。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态势、企业经营形势和税收政策调整动向,加强主要税种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关联分析,准确把握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加强对重点地区、行业和企业的税源分析,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

(八)加强基金费征收管理。依法加大征收力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率保持在90%以上。继续推进社保费“一票多费”征收,完善“自行申报、自核自缴、查帐征收、重点稽查”征缴模式。深化社保费规范管理,完善申报、征收、入库、统计、检查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社保费财务制度、票证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确保收入安全。开展费源普查,加强费源管理。以非公经济组织、旅游业、服务业、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主要对象,大力推进扩面征缴。积极接手失地农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的征收,开拓新的费源。认真落实社保费缓缴和欠费核销等政策,缓解困难企业资金压力。统筹抓好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基金费征收工作。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税

(九)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办法,改进考核手段,确保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继续开展税收执法综合督查,改进方式,扩大范围,强化整改落实,深化成果利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健全税务案件审理机制,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高审理质量。加强涉税规范性文件事前会签和事后备案工作。强化对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管理和监督。尝试开展重大税务行政处罚中的听证工作。积极做好全省依法行政示范联系点工作。

(十)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重点对建筑安装企业、大型连锁超市及电视购物企业、营利性医疗及教育培训机构、3年以上未实施稽查的重点税源企业等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税收秩序相对混乱、发案率较高或案件线索指向较为集中的地区,进行税收专项整治。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努力形成税收执法合力。积极研究制定对偷、逃、骗、抗税行为的预防和应对机制。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加大对重大税务案件的曝光力度。

(十一)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协同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制售、贩运假发票和非法出售、代开发票的犯罪团伙。集中力量对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行业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车站、码头、商场等倒卖、兜售发票的重点部位进行集中整治,坚决遏制倒卖、兜售发票的行为。

(十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对涉及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相关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对涉及内部运行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一律在部门和单位内部公开。进一步扩大税收政策、涉税管理、人事安排、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公开。根据公开事项的特点,本着灵活、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渠道。抓好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

四、不断优化纳税服务

(十三)树立现代服务理念。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牢固树立“六种理念”、实现“六个转变”。注重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在制定服务措施时,主动贴近纳税人,以纳税人需求为出发点、以纳税人满意为落脚点。

(十四)创新纳税服务内容和手段。继续抓好“一对一”纳税服务、两个措施“100条”等制度办法的落实。完善《办税服务厅规范化管理办法》,认真落实业务骨干带班和行政领导抽查制度。拓展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功能。试点推行同城通办服务。统一简并纳税申报表和文书资料。完善政务中心地税窗口与地税机关相关部门的协作衔接机制。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主动提供法律救济服务。制定纳税服务考评办法,积极试行独立于征纳双方之外的第三方评价机制。

(十五)加强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纳税服务工作推进方案,重点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完善纳税服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两个平台,构建纳税服务制度体系、纳税服务管理体系、纳税服务考评体系三个体系,履行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维护四项职责,不断深化纳税服务工作。

五、加强税政管理和税收政策落实

(十六)加强税收政策研究和辅导。密切关注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出台动向,积极做好准备,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认真研究、全面把握政策背景和国家宏观调控意图,主动引导纳税人利用政策,最大限度地拓展政策适用空间。区分纳税人行业特点、缴纳税种和经济类型,开展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辅导,积极帮助纳税人利用好税收政策。

(十七)细化税种管理。认真贯彻修订后的营业税条例及其细则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配套办法,认真做好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工作。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及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工作。开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项目管理,完善二手房交易“先税后证”工作建立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开展城建税两税信息比对工作。加强资源税重点品目和相关资源调查研究,实行分类管理。应用车船税管理软件,强化代收代缴工作。做好土地增值税预征工作,规范清算。严格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和年审工作,提高后续管理水平。

(十八)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减税措施。落实好支持基础产业发展、环境保护、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涉农项目、就业再就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自主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好减免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包括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的优惠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落实好提高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和营业税起征点规定,拉动内需消费。落实好中央和省里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规定和省局的“10条措施”。建立减免税档案。

(十九)加强税收政策落实跟踪问效。加强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全面开展税收政策落实情况清查,重点检查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发挥税收职能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3+1”意见办法的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税收政策效应全部释放到保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来。

六、切实加强税收征管

(二十)夯实征管基础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适当提高税收管理员占一线人员的比重,强化对税收管理员的责任考核。完善纳税评估办法,深化纳税评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发票管理办法,加强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缴销等环节的管理,推广使用税控装置,扩大有奖发票覆盖面。加强部门协作,拓宽获取第三方信息的途径,严格税务登记管理。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强化征管质量考核。

(二十一)加大税源管理力度。健全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完善税源管理办法,扩大重点税源监控范围,加强重点税源数据开发利用进一步提高税源监控水平。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开业、变更、注销、迁移、停(复)业、外出经营及起征点附近纳税人管理力度,确保应纳税款及时征收入库。认真做好跨地区重点工程的地方税收征管协调工作。

(二十二)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好“一体化”要求,强化信息化对税收管理的支撑作用。加快省局数据处理中心建设,抓紧做好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准备和实施工作。修改完善征管软件,提升软件性能。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强化数据分析利用。大力推广应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拓展网上申报应用面。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二十三)全面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按照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五年工作规划和考核评价标准,以现代的服务观念、现代的管理理念、现代的技术手段、现代的人才结构为主要内容,加快现代化分局建设步伐,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强化税收宣传

(二十四)加强涉税舆论引导。统筹宣传需求,整合宣传资源,积极构建税收宣传管理部门牵头、各部门参与的税收宣传工作格局。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发布税收政策、税费收入、地税工作重大举措以及税收突发事件等重要新闻,增强地税机关宣传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密切关注地税舆情动态,加强监测分析,增强税收宣传的针对性,维护地税形象,提升宣传水平。

(二十五)明确税收宣传重点。突出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的解读,加快税收政策传递速度。广泛宣传法律、法规赋予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大力表彰依法诚信纳税的先进典型。积极倡导鼓励消费者依法索要发票,及时通报发票专项整治情况。集中反映涉税大案要案的查处、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的成果。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宣传,扩大地税部门在民生建设中的“声音”。及时向各级党政领导汇报当地经济税源等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

(二十六)组织开展好税收宣传活动。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税收宣传活动。继续做好“五五”普法工作。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突出“保增长促发展”,认真组织开展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开展形式多样的个性化宣传。继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办好《安徽地税》等载体。

八、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二十七)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理论武装,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把科学发展的要求转化为实际能力,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配优配强各级班子,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组织建设。以贯彻民主集中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

(二十八)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制度,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公信度。完善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和管理机制。加大轮岗交流力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新一轮地税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完善公务员管理相关配套制度和干部职工考核奖惩办法。

(二十九)推进专业能力建设。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加强高层次、复合型和专业化人才培养。认真贯彻中央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按需培训的原则,科学制定教育培训规划,不断完善干部培训管理机制,着力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继续开展“十二个一”活动,全面开展法律基础知识和税收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组织好全国税务系统全员执法资格考试和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

(三十)强化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研究制定系统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税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深入推进地税文化建设。做好离退休干部和工青妇工作

(三十一)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机关争创文明单位、系统争创文明行业、市县局争创先进领导班子、基层分局争创现代化分局、职工争创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活动,积极争创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不断提高系统文明程度,全方位提升地税形象。

九、扎实推进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

(三十二)加强宗旨观念和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宗旨教育,进一步增强地税干部职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总体规划,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坚持组织教育与自我教育、典型示范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主题教育与经常教育相结合,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推进系统廉政文化建设。

(三十三)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量化落实责任目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因疏于管理而出现重大案件、重大事故或者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单位,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抓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十四)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五年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正确处理惩治和预防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加强“两权”监督制约,确保各项反腐倡廉制度落实到位。完善查处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制度。

(三十五)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人民群众和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严禁地税人员在企业和税务代理机构兼职取酬,严禁地税机关为企业指定税务代理机构、强行推销税控器具、拉赞助、乱摊派等行为。坚决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十六)不断深化效能建设。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增后劲、促和谐这个重心,继续按照“破满、求实、扩面、提效、创新”10字要求,积极推进效能建设向基层延伸。加大效能监察力度,重点开展对纳税服务效能、政策执行效能等方面的监察。

(三十七)继续加强系统装备工作。研究制定《全省地税系统采购管理办法》和《采购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系统采购工作。认真落实《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切实规范国有资产管理、配置、使用和处置程序。围绕现代化分局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分局的建设力度。认真贯彻《安徽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严格控制办公及业务用房建设规模。科学合理配备系统车辆,严格执行“双控”标准,凡是使用财政预算经费购置的车辆,原则上一律采购省产汽车。落实机关节能降耗措施,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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